产品介绍
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、精确、完好, 没有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。
姑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近来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别一般合伙)(以下简称“国富浩华”)关于称号改变的通知函。
为活跃实践做强做大“走出去”的发展战略,着力完成“规模化、多元化、国际化、信息化、品牌化”方针,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别一般合伙)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别一般合伙)在相等自愿、互利共赢、友爱洽谈的基础上进行了兼并,并于4月30日签订了《兼并协议》。
兼并后的事务所运用国富浩华的法令主体,国富浩华更名为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别一般合伙)”,并从7月1日正式启用新称号。此前国富浩华与本公司签署的一切合同文本持续有用,相应的职责、权力和责任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别一般合伙)继承和实行。原联系方式不变。